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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8-15 17:23
本文件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制定,是CNAS根據光伏組件及電站組件的特性而對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所作的進一步說明,并不增加或減少該準則的要求。
本文件需要與CNAS-CL01: 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同時使用。
在結構編排上,本文件章、節的條款號和條款名稱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節條款號和名稱,對CNAS-CL01:2018應用說明的具體內容在對應條款后給出。
本文件的附錄為規范性附錄。
本文件替代CNAS-CL01-A02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光伏產品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本次修訂針對光伏組件及電站組件檢測標準的版本更新,修訂了相應內容。
關于CNAS-CL01-A02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在光伏產品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網上征求意見的通知
時間:2018-08-15
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進一步規范光伏實驗室認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修訂了CNAS-CL01-A02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光伏產品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見稿,現于網上公示征求意見。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該文件有修改建議或意見,請填寫附件中的意見征詢表,并于2018年9月6日前反饋CNAS秘書處。
聯系人:陳迪
電話:010-67105377
Email:chend@cnas.org.cn
附件1:CNAS-CL01-A02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光伏產品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征求意見稿)
附件2:征求意見稿文件修訂說明
附件3:CNAS文件意見征詢表
附件1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在光伏產品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1 范圍
本文件是對光伏產品(包括光伏組件在固定場所內的檢測、光伏電站組件及組串的現場檢測和可移動檢測)檢測領域的光電性能、可靠性試驗的特殊要求。
注:光伏逆變器及匯流箱等產品的電氣類檢測要求參見CNAS-CL01-A003《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氣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2 引用文件
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CNAS-CL01-G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中的應用說明》
3 術語和定義
在CNAS-CL01中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資源要求
4.1 總則
實驗室應具備光伏組件檢測標準中至少一項主要檢測項目的完整的技術能力,僅具備非主要項目不得申請此類標準的認可。其中,光伏組件最大功率測量試驗(標準測試條件下的性能)為光伏組件檢測實驗室必備檢測項目。光伏電站現場檢測中光伏組串電流電壓曲線測量為實驗室必備檢測項目。
注:附錄A至C列出了光伏組件檢測主要標準中的測試項目及設備要求,其他標準可參照標準內容執行。
4.2 人員
4.2.3 實驗室所有從事檢測活動的人員應了解檢測方法的要求、測量儀器的原理,并能按檢測方法正確進行操作和記錄。實驗室關鍵技術人員應具有光伏組件和/或光伏電站系統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并熟悉檢測方法。
從事光伏電站現場檢測登高作業人員應進行高空逃生、救援等技能的培訓,且能夠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逃生、救援設備。實驗室應定期確認此類人員沒有妨害登高作業的疾病,如恐高、幽閉恐懼、心臟病、癲癇、哮喘等。從事高電壓(如光伏電站的組串或陣列)試驗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并獲得上崗證明。
注:實驗室人員相關要求參見CNAS-CL01-G001《CNAS-CL01<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應用要求》中6.2.2條款的要求。
4.2.5 涉及到的高電壓試驗,紫外輻照試驗,光老化試驗,穩定性試驗以及撞擊破壞試驗、沙塵試驗、運輸振動試驗、靜態機械負荷試驗、動態機械負荷試驗、不均勻雪載荷試驗等實驗,應進行人員電氣安全、機械安全、光輻射安全等方面的培訓。
4.3 設施和環境條件
4.3.1設施和環境條件應適合實驗室活動,不應對結果有效性產生不利影響。其中包括:
a)高電壓試驗應按電壓等級提供充分安全的防護或有足夠安全距離的封閉區域,應對檢測人員采取有效的高壓絕緣保護。
b) 針對固定場所的戶外檢測項目,實驗室的場地條件應空曠平坦,周圍無遮擋,光照充足,并避免地面及周邊環境的強反射光對檢測結果造成影響。此類檢測涉及長時間氣象監控時,應有氣象數據采集裝置,并能自動存儲氣象數據。
c) 紫外輻照試驗時,實驗室應配備專用的紫外輻照試驗箱。試驗箱應有措施監控紫外輻射光源的工作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觀察窗、監控攝像頭、監控工作電流等方式。如使用觀察窗方式,則觀察窗應具有紫外輻射屏蔽功能。實驗室應為檢測人員配備紫外防護眼鏡、防護服。
d) 撞擊破壞試驗、沙塵試驗、運輸振動試驗、靜態機械負荷試驗、動態機械負荷試驗、不均勻雪載荷試驗等試驗項目,應有安全隔離措施,防止意外傷害,并與其它試驗互不干擾,檢測人員應配備相應防護措施。
e) 燃燒試驗、可燃性試驗用的燃氣瓶應單獨存放,與燃燒區的明火有效隔離,并給出醒目的警示標志。場地應通風良好,防止燃燒可能產生的有毒氣體的積聚。實驗室應配備用于監測燃燒氣體泄漏的探測裝置。
f) 鹽霧試驗、氨氣試驗或其它腐蝕性氣體試驗應與實驗室的其它試驗場地有效隔離并有足夠的通風。
g) 光伏電站現場檢測應具有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檢測人員人身安全:應配備防護用具,如防護鏡、安全帽、絕緣手套、警示標識、防護網、安全繩等。
6.3.3 實驗室應記錄環境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條件、溫濕度、輻照度、紫外輻射強度等;針對固定場所的戶外試驗(如組件工作溫度測量)還應記錄風速、風向、組件溫度,傾角等環境條件。
6.3.5 實驗室應制訂光伏電站現場檢測的環境控制及管理程序,以確保現場設施及環境滿足標準和本準則的要求。
實驗室在光伏電站現場進行現場檢測時,應具有氣象環境采集裝置,并對影響結果的環境數據予以記錄。環境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光輻照度、環境溫度、濕度、風速、風向等參數
在光伏電站現場進行組件、組串最大功率試驗時,光輻照度應不低于700W/m2。
4.4 設備
4.4.1 實驗室應具備滿足測試要求的設備。
a) 附錄A規定了實驗室開展“地面光伏組件設計鑒定和定型-第2 部分:測試方法”(IEC61215-2:2016)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配置要求。GB/T9535-1998、GB/T18911-2002可參考使用。
附錄B規定了實驗室開展“光伏組件安全鑒定-第2部分:測試要求”(IEC61730-2:2016)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配置要求。
附錄C規定了實驗室開展“光伏(PV)系統測試、文檔和維護要求-第1部分:并網系統文件、調試和檢驗”(IEC62446-1:2016)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配置要求。
注:當以上標準修訂或換版時,以新的相應要求為準。
b) 當使用模擬器法測量最大功率時,實驗室所用的太陽光模擬器應滿足標準中規定的等級要求。
c) 使用瞬態或穩態太陽光模擬器進行標準測試條件下的性能測量時,電池的溫度應按標準要求監控并能控制在規定的溫度條件內。
d) 進行光伏組件的熱循環試驗和濕凍試驗的環境試驗箱的溫度變化速率應在實際負荷運行條件下滿足標準規定的要求。
e) 對于聚光型光伏組件,在戶外進行電流電壓性能測試時,測試裝置應具有能使被測組件對準太陽光的雙軸太陽跟蹤系統。
f) 脈沖電壓試驗應可對不同樣品采取補償措施,使得其脈沖電壓波形滿足標準要求。
4.4.3 針對光伏電站檢測設備(電流電壓測試儀,總輻射表等),以及用于裝載組件測試儀(含太陽模擬器等)的移動檢測車,實驗室應有處理、運輸、儲存、使用和按計劃維護設備的程序,以確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
實驗室應確保標準太陽電池(組件)的保存環境適宜,遮光、無腐蝕性有害氣體,以避免標準太陽電池(組件)的損壞或性能衰變。標準太陽電池(組件)應標識清晰,采取合適的搬運工具搬運,避免機械損壞或由于振動沖擊引起隱裂而造成性能偏差。
4.4.6 實驗室應對標準太陽電池(組件)、組件測試儀、電流電壓測試儀、總輻射表進行校準。
注:校準的參量包括標準太陽電池的標定值;標準組件的短路電流,開路電壓及最大功率值;組件測試儀的光譜適配度,不均勻度,不穩定度;電流電壓測試儀的電流電壓準確度;總輻射表的靈敏度。
4.4.11用于紫外老化箱的紫外A波段探測器及紫外B波段探測器、標準太陽電池(組件)、光伏電站現場檢測用總輻射表及電池輻照度計,便攜式電流電壓測試儀等設備校準后,當獲得參考值或修正因子時,實驗室應確保該參考值或修正因子得到更新使用。
4.5 計量溯源性
6.5.1 實驗室應通過形成文件的不間斷校準鏈,將測量結果(如太陽電池標定值,光伏組件短路電流及最大功率,太陽輻照度,光伏電站中組件(組串)電流電壓特性)與適當的參考對象(如標準太陽電池,標準組件,總輻射表,電流電壓測試儀)相關聯,建立并保持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
4.6 外部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4.6.1 實驗室應制定措施,確保影響實驗室活動的由外部提供的消耗材料符合標準要求,如絕緣試驗、脈沖電壓試驗的導電箔,燃燒試驗、可燃性試驗的氣體,剪切試驗的鋼片,標記耐久性試驗的擦拭溶劑,紫外試驗的紫外燈,鹽霧試驗用的氯化鈉等。實驗室應保存驗證這些消耗材料符合要求的記錄。
5 過程要求
5.1要求,標書和合同評審
5.1.1檢測人員對光伏電站進行現場檢測前,應明確雙方的義務及責任要求,確認內容包括:
a: 光伏電站的項目基本情況介紹資料(如項目詳細地址、計劃裝機容量及已完成裝機容量、光伏組件型號,生產廠家、安裝施工單位等);
b: 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如組件出廠合格證、組件出廠檢測報告、組件到貨驗收報告、組件合同、組件售后文件、項目實施方案、作業指導書、技術交底記錄、光伏陣列工程圖等)
c: 檢測人員的應遵守電站運營方的安全規定,不私自進行拉閘、帶電操作方面的安全協議;
5.2 方法的選擇、驗證和確認
5.2.1 方法的選擇和驗證
5.2.1.1 進行最大功率測量,標準測試條件(STC)下的性能試驗時,如果使用自然光法,實驗室應有措施保證測試條件滿足標準的要求,且能保證多次測試時測試條件的一致性。
5.2.1.2 實驗室應確保光伏電站現場檢測人員能夠在電站現場獲取并充分掌握非固定場所檢測活動相關的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方法標準、手冊、參考資料,并且能夠及時得到更新的版本和其他的技術支持。
5.3 抽樣
5.4 檢測或校準物品的處置
5.5 技術記錄
5.5.1 技術記錄應滿足以下要求:
a) 實驗室對技術記錄的管理,應包括離開固定設施、場所或在臨時或移動設施中檢測的記錄。對于光伏電站現場檢測,實時的觀察、數據計算、數據傳輸和核查、環境條件等記錄均應附有時間的信息及人員的標識。
b) 固定場所的戶外檢測及光伏電站現場檢測時,應有文件化的記錄表單來記錄標準規定的可能影響檢測結果的現場檢測條件,例如輻照度、溫度、戶外或現場環境等,必要時,記錄應附有說明或照片。
c) 光伏電站現場檢測時,對現場照片、原始試驗數據,實驗室應有文件化的要求,具有記錄文件名的唯一性和存儲的控制性文件。
注:當設備的保存文件名被簡化并不易識別時,應記錄好該文件與被測樣品及當時測試條件的對應關系。
d) 光伏電站現場檢測時,氣象環境監測設備應具有時間同步性,保證氣象數據與相關檢測數據在采集時間的一一對應。
e)光伏電站現場檢測的記錄應注意記錄載體的適用性和安全性,避免雨水、潮濕、噴濺等環境因素對記錄造成損壞。
5.6 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
7.6.1 評定光伏組件最大功率測量的不確定度時,應至少考慮光源的光譜匹配度、光源不均勻性、光源輻照度的不穩定性、參考電池或組件的不確定度、電子負載的不確定度、組件溫度及重復性等因素對不確定度的貢獻。
評定現場光伏組件/陣列最大功率測量試驗的不確定度時,應至少考慮輻照度傳感器測量不確定度、輻照度重復測試誤差、電流電壓測試儀測量不確定度、環境溫度以及組件溫度等幾個方面引入的不確定度。
注:每次校準過程都會引入不確定度(見6.5.1)。對于同等參數,實驗室評定的不確定度不會優于上一級機構的不確定度。
5.7 確保結果有效性
7.7.1 實驗室應定期利用標準太陽電池(組件)監控結果有效性,并確保標準太陽電池(組件)的性能穩定。
注:實驗室可采用多塊標準組件之間的重復檢測,實驗室間的比對,不同設備間的比對、參加能力驗證活動等進行質量監控活動。
光伏電站現場檢測使用電流傳感器(電流鉗、互感器),電流電壓測試儀,總輻射表以及相應的信號線纜,實驗室應有措施保證其性能符合檢測要求,必要時對其進行期間核查以保持其性能狀態的可靠性。實驗室應有合適的搬運工具和措施保證其在搬運過程中不會受到可導致其性能劣變甚至損壞的機械振動和沖擊。
5.8 報告結果
7.8.2.1檢測報告應根據具體檢測的項目對應列出所用的測量儀器的名稱、型號/編號、校準狀態的信息。
7.8.2.1 光伏電站現場檢測的報告至少應包含,
a) 光輻照度、溫濕度等環境條件;
b) 設備信息、關鍵輔助設備信息。如使用電站運營方的輔助設備,需在報告中明確設備歸屬方信息。
c)明確的檢測時間及周期,包括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以及每個檢測項目的具體檢測時間段。
d)電站所在的具體位置識別
注:有時為確保被測光伏電站的信息不會混淆,必要時需補充組件制造商、組件監造單位、施工監理單位,組件型號,電池類型,標稱功率及電站設計容量等信息。
e)出現問題的光伏組件序列號,安裝位置、缺陷描述(熱斑或EL判定,陽光遮擋,以及安裝過程中螺絲生銹等)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地面光伏組件設計鑒定和定型-第2部分:測試方法” (IEC61215-2:2016) 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要求。
序號 |
試驗項目名稱 |
試驗儀器設備和材料 |
技術要求 |
是否為主要項目 |
1 |
外觀MQT 01 |
|
|
否 |
2 |
最大功率測量MQT 02 |
|
允許BBA級,但是要配備與被測樣品設計、材料、工藝相同的參考板。不允許在非標準溫度條件下試驗并修正。 |
是(必備) |
3 |
絕緣試驗MQT 03 |
|
|
否 |
4 |
溫度系數測量MQT04 |
|
|
是 |
5 |
標稱工作溫度的測量(NMOT)MQT 05 |
- 數據處理系統:溫度測量精度±1°C,重復性測試精度±0.5°C,數據記錄間隔<5 秒。 |
|
是 |
6 |
標準試驗條件(STC)和標稱工作溫度(NMOT)下的性能測量MQT 06 |
|
|
是 |
7 |
低輻照度下的性能MQT 07 |
- 能將輻照度調節至200±20W/m2的裝置。 |
無論采用哪種光衰減方法,均需驗證衰減后的光源滿足標準要求(即不影響光譜分布及均勻性)。 |
是 |
8 |
戶外暴曬試驗MQT 08 |
- 電阻負載或MPPT跟蹤裝置。 |
|
是 |
9 |
熱斑耐久性試驗MQT 09 |
|
允許用BBB級或更高等級的脈沖模擬器,符合IEC 60904-9 (輻照度800 W/m² 至1000 W/m²),對所選電池片進行熱斑加熱 |
是 |
10 |
紫外預處理試驗MQT 10 |
- 紫外光強測試設備,測量波長范圍分別在280nm–320 nm 和320nm–400nm、不確定度±15%或更優。 - UV光源,照射在被測樣品面的輻照不均勻性優于±15%。 - 可將被測樣品溫度保持在60 °C± 5°C的溫控箱,并且能觀察到UV光源和被測組件。 - 組件溫度測量精度±2°C,重復性測試精度±0.5°C。 |
以金屬鹵素燈或氙燈作為UV光源,必須提供光譜-能量符合標準要求的證明。 |
是 |
11 |
熱循環試驗MQT 11 |
|
雙箱法不能接受。 |
是 |
12 |
濕凍試驗MQT 12 |
|
|
是 |
13 |
濕熱試驗MQT 13 |
- 符合IEC 60068-2-78 (85°C ±2°C, 85% ± 5%R.H., 1000+48小時)的氣候環境試驗箱。 |
|
是 |
14 |
引線端強度試驗MQT 14 |
- 接線盒裝配面強度試驗:施加40N力至被測樣品中心及標準中要求的各個位置的設備。 - 線纜固定強度試驗:施加標準中要求拉力的設備和扭 矩測試設備。 - 游標卡尺。 |
|
否 |
15 |
濕漏電流試驗MQT 15 |
- 測試水槽及噴霧裝置。 - 電導率測試設備。 - 溫度測量裝置。 - 能夠產生500V或組件最大系統電壓的直流電壓源。 - 絕緣阻抗表。 |
|
是 |
16 |
靜態機械載荷試驗MQT 16 |
|
能均勻施加壓力(包括對邊角施加壓力)的任何方法都是接受的,例如水壓,氣壓,重物壓等方法。 |
是 |
17 |
冰雹試驗MQT 17 |
- 秤重儀器,精度優于± 2%。 - 游標卡尺,精度優于±2% |
水平和垂直方向動作的冰雹試驗方法均可,目前只要求23m/s的速度。 |
是 |
18 |
旁路二極管熱試驗MQT 18.1 |
|
|
是 |
旁路二極管功能測試MQT 18.2 |
方法A: - 測量IV-曲線的裝置,應在1秒內完成,精度至少為讀數的1% 。 方法B: - 所有序號2中的設備。 |
|
是 |
|
19 |
穩定性試驗MQT 19 |
室內測試:
室外測試:
- 電阻負載或MPPT跟蹤裝置。 |
|
是 |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光伏組件安全鑒定-第2部分:測試要求” (IEC61730-2:2016) 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要求。
序號 |
試驗項目名稱 |
試驗儀器設備和材料 |
技術要求 |
是否為主要項目 |
1 |
外觀 MST 01 |
|
|
否 |
2 |
STC 下的性能MST 02 |
|
同序號3 |
是(必備) |
3 |
最大功率測量MST 03 |
|
允許BBA級,但是要配備與被測樣品設計、材料、工藝相同的參考板。不允許在非標準溫度條件下試驗并修正。 |
是(必備) |
4 |
絕緣厚度試驗MST 04 |
- 測量單獨的絕緣層厚度的裝置,測量不確定度不大于±10 %。 |
|
否 |
5 |
標簽耐久性測試MST 05 |
- 精制汽油。(脂肪烴類已烷溶劑最大芳香烴體積含量為0.1%,貝殼松脂丁醇值為29,初始沸點約65℃,干涸點約69℃,單位體積質量約0.7Kg/L。)
|
可用正已烷。 |
否 |
6 |
銳邊測試MST 06 |
- 合適的銳邊測試儀,可用ISO 8124-1 中描述的銳邊測試來驗證符合性。 |
|
否 |
7 |
旁路二極管功能測試MST 07 |
可以是方法A 或方法B 中的一種。 方法A: - 測量IV-曲線的裝置,應在1秒內完成,精度至少為讀數的1% 。 方法B: - 所有序號3中的設備。 |
|
是 |
8 |
可接觸性測試MST 11 |
- 依據IEC 61032:1997 圖7的type 11 測試手指。 - 歐姆表或連續性測試儀。 - 在測試手指施加10N力的裝置。 |
|
是 |
9 |
剪切測試MST 12 |
- 61730-2 圖3顯示的測試裝置,使特定形狀的物體以8.9N±0.5N的力劃過組件的表面。特定形狀的物體為0.64 mm ± 0.05 mm厚的硬鋼片,在劃的過程中不會扭曲。頂角為90 ° ± 2 °,且有半徑為0.115 mm ± 0.025 mm.的圓弧。 |
應有措施使剪切速度重復性得到保證。 |
是 |
10 |
等電位接地連續性試驗 MST 13 |
- 能提供2.5倍組件標稱最大保護電流的恒流源。 - 合適的電壓表。 |
|
是 |
11 |
脈沖電壓試驗MST 14 |
- 測試設備和流程應符合IEC 60060-1,圖4。由于樣品的多樣性,可采取補償措施以滿足波形的要求。 |
如電壓量程不能滿足1500V最大系統電壓組件的測試要求,則限制范圍。 |
是 |
12 |
絕緣測試MST 16 |
|
如電壓量程不能滿足1500V最大系統電壓組件的測試要求,則限制范圍。 |
否 |
13 |
濕漏電流測試MST 17 |
- 測試水槽及噴水裝置。 - 電導率測試設備。 - 溫度測量裝置。 - 能夠產生500V或組件最大系統電壓的直流電壓源,加強絕緣組件電壓再乘1.35。 - 絕緣阻抗表。 |
|
是 |
14 |
溫度試驗MST 21 |
下列方法中的一種。 戶外方法: - 合適的黑色的木制平臺,強度須足以保證在溫度試驗中不彎曲,背后安裝一U值小于0.5 W/(m² K)的隔熱板。 - 照度計,安裝于平臺平面內,離被測組件距離小于30cm。 - 風速測量裝置,能測量至0.25 m/s,安裝于平臺上部約0.7米高處。 - 環境溫度傳感器,感應時常數等于小于光伏組件,安裝于通風盒內。傳感器應在平臺的左或右側,以避免相互的熱干擾。 - 溫度檢測系統,檢測組件的溫度,精度為± 2 K。 - 數據采集系統,記錄照度,間隔不超過5秒。 - 最大功率點跟蹤設備,或阻性負載,其大小能使光伏組件工作于STC下的最大功率點附近。 模擬器方法:
- 參考電池,用于測量照度。 - 黑色的平臺,平行于光源,強度須足以保證在溫度試驗中不彎曲。 - 安裝光伏組件與平臺相平的裝置。 - 手持式風力計,以保證測試時的風速< 0.25 m/s。通常情況下,測試時的風速接近0 m/s。 - 空氣溫度傳感器,感應時常數等于小于光伏組件,安裝于通風盒內。傳感器應在平臺的左或右側,以避免相互的熱干擾。 - 溫度檢測系統,檢測組件的溫度,精度為± 2 K。 - 數據采集系統,記錄照度,間隔不超過5秒。 - 最大功率點跟蹤設備,或阻性負載,其大小能使光伏組件工作于STC下的最大功率點附近。 |
|
是 |
15 |
熱斑耐受試驗MST 22 |
|
|
是 |
16 |
防火試驗MST 23 |
- 建筑用光伏組件的防火要求由當地或所在國的建筑法規要求。 - 見IEC 61730-2 ed.2 附錄B。 |
|
否 |
17 |
可燃性試驗MST 24 |
- 使樣品在23 °C ± 2 °C,相對濕度為RH50 % ± RH5 %預處理48小時的裝置。 - 依照ISO 11925-2:2010的能足夠容納試驗樣品的測試箱或測試室。試驗環境能控制為23 °C ± 5 °C,RH50 % ± RH20 %,垂直方向風速不大于0.2m/s,水平方向風速不大于0.1m/s。 - 依照ISO 11925-2:2010的燃燒器,燃燒頭能夠順利前后移動,且能繞垂直軸旋轉。 - 依照ISO 11925-2:2010 4.5和4.6的樣品支架,應能固定不同尺寸的組件樣品,底邊應至少露出30cm。
|
|
否 |
18 |
旁路二極管熱試驗MST 25 |
|
|
是 |
19 |
反向電流過載試驗MST 26 |
- 支撐板,熱傳導性不高于0.5 W/m2K - 白色的單層棉紙,規格12 g/m² – 30 g/m² (ISO 4046-4)。
|
|
是 |
20 |
組件破壞試驗MST 32 |
- 撞擊球。由合適的材料制成的袋子,可以用合適的填充物(如:鋼珠或彈丸)填充至所需的重量。袋子的外部用帶子如圖5所示捆綁,以避免表面不平整。填充后的尺寸如圖5,重量45,5 kg ± 0,5 kg。最大直徑與高的比例為1:1.5至1:1.4 之間。 - 圖6,7所示的支架。邊框和支柱為槽鋼(約100 mm x 200 mm,或更大) ,最小轉動慣量約187 cm4.。邊框角部應焊接或用螺栓牢固連接,以減小撞擊時產生的扭曲。且應用螺栓與地面固定以防止撞擊時產品移位。 - 直徑76mm 的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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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21 |
螺紋接口試驗MST 33 |
- 合適的螺絲刀或扳手,能施加表7所示的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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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22 |
靜態機械載荷試驗MST 34 |
- 可以在組件樣品表面各處均勻施加2400Pa載荷的裝置,載荷均勻性優于±5%。 - 監測受壓組件內部線路連續性的裝置。 |
|
是 |
23 |
剝離試驗MST 35 |
- 拉伸試驗機,符合ISO 5893的要求。力的測量精度符合1類要求,移動速度50 mm/分鐘± 5 mm/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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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24 |
搭接剪切強度試驗MST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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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25 |
材料蠕變試驗MST 37 |
- 環境試驗箱,溫度自動控制。環境條件符合10.26.3。 - 能將組件安裝于箱內的裝置,且空氣能自由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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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26 |
引線端強度試驗MST 42 |
- 接線盒裝配面強度試驗:施加40N力至被測樣品中心及標準中要求的各個位置的設備。 - 線纜固定強度試驗:施加標準中要求拉力的設備和 扭矩測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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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27 |
熱循環試驗MST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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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28 |
濕-凍試驗MST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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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29 |
濕熱試驗MST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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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30 |
紫外預處理試驗MST 54 |
- 紫外光強測試設備,測量波長范圍分別在280nm–320 nm 和320nm–400nm、不確定度±15%或更優。 - UV光源,照射在被測樣品面的輻照不均勻性優于±15%。 - 可將被測樣品溫度保持在60 °C± 5°C的溫控箱,并且能觀察到UV光源和被測組件。
|
以金屬鹵素燈或氙燈作為UV光源,必須提供光譜-能量符合標準要求的證明。 |
是 |
31 |
冷凍試驗MST 55 |
- 符合IEC 60068-3-5 要求的環境試驗箱。 - 監測組件溫度的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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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32 |
干熱試驗MST 56 |
-- 符合IEC 60068-3-5 要求的環境試驗箱。 -- 監測組件溫度的裝置。 - 測量環境試驗箱內濕度的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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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附錄C:(規范性附錄)
“光伏(PV)系統測試、文檔和維護要求-第1部分:并網系統文件、調試和檢驗”(IEC62446-1:2016)檢測項目所需具備的儀器設備要求。
序號 |
試驗項目名稱 |
試驗儀器設備和材料 |
技術要求 |
是否為主要項目 |
1 |
保護性接地和/或等電位連接導體的持續性/6.1 |
- 接地電阻測試儀 |
量程:1mΩ-100mΩ,精度要求±5% 量程:100mΩ-1MΩ,精度要求±3% 量程:1MΩ-1TΩ,精度要求±5% |
否 |
2 |
極性測試/6.2 |
- 萬用表 |
直流電壓量程:0-1000V,精度要求±5% |
否 |
3 |
光伏匯流箱測試/6.3 |
- 萬用表 |
直流電壓量程:0-1000V,精度要求±5% |
是 |
4 |
光伏組串開路電壓測量/6.4 |
-萬用表 |
直流電壓量程:0-1000V,精度要求±5% |
是 |
5 |
光伏組串電流測量/6.5 |
-鉗流表 |
直流電流量程:0-40A,精度要求±5% |
是 |
6 |
功能測試/6.6 |
-鉗流表 |
直流電流量程:0-40A,精度要求±5% |
是 |
7 |
光伏陣列絕緣電阻測試/6.7 |
-絕緣耐壓測試儀 |
組件最大系統電壓1000V,精度要求±5%;直流阻抗精度要求:±5% |
是 |
8 |
光伏組串IV曲線測量/7.2 |
- 組串IV測試儀 |
- IV測試儀測量不確定度優于:2%(k=2); - 輻照度>700W/m2; - 總輻射表或電池輻照計,測量不確定度優于:3%(k=2); 組件溫度測量精度±2°C; |
是(必備) |
9 |
光伏陣列紅外熱成像掃描檢查/7.3 |
- 熱像儀 |
圖像分辨率:≥320*240; 熱靈敏度:≤0.1K(≤30℃); 光譜響應:8um~14um; 溫度范圍:-20℃~+120℃; 溫度修正:現場測試可進行反射率修正 |
是 |
10 |
接地電壓測試&接地電阻測試//8.1 |
-接地電阻測試儀 |
量程:1mΩ-100mΩ,精度要求±5% 量程:100mΩ-1MΩ,精度要求±3% 量程:1MΩ-1TΩ,精度要求±5% |
否 |
11 |
阻斷二極管測試/8.2 |
-萬用表 |
直流電壓量程:0-10V,精度要求±5% |
否 |
12 |
光伏陣列濕絕緣測試/8.3 |
-絕緣耐壓測試儀 |
組件最大系統電壓1000V,精度要求±5%;直流阻抗精度要求:±5% |
否 |
13 |
光伏遮擋評估/8.4 |
-傾角儀 -米尺 |
傾角儀:精度要求±1° 米尺量程:0-10m,±0.5% |
否 |
備注:
光伏陣列紅外熱成像掃描檢查/7.3是IEC62446-3提煉,建議必備,涉及到電站火災隱患。當在光伏電站現場測試過程中,如發現熱斑缺陷(局部溫差>20℃),且表面無明顯遮擋,建議通過EL檢測分析熱斑原因,消除熱斑故障。
EL檢測設備通用指標要求:
樣品加載電流:≤樣品STC條件下短路電流。
更多內容請參見:https://www.cnas.org.cn/zxtz/892245.shtml
來源:國家認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