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法規標準
嘉峪檢測網 2018-07-10 16:45
近日,認可委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變更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明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
變更要求的通知
各相關實驗室,評審員: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定》(GB17761-2018)標準已于2018年5月1若日發布,并將于2019年4月15日實施,2018年7月3日國家認監委發布了《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機構指定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9號),標志著有關部門將依據該標準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
鑒于該標準的重要性,應用的廣泛性和變更時間的緊迫性,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統一變更尺度,確保標準變更技術有效性,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秘書處研究決定,對該標準變更要求明確如下:
一 實驗室變更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變更申請書》(網上申報)及紙質申請材料
2,實驗室標準變更關鍵能力自我檢查和確認表(只需網上提交Word版),具體見附件1.
二、對申請變更實驗室的要求
1、申請GB17661-2018標準變更的實驗室,在申請前必須完成實施新標準的能力確認工作,并保存以下活動記錄:
(1)關于標準變更的方法驗證,其中應包括設備能力的驗證、設施和環境條件的符合性確認(適用時)和人員操作等。
(2)人員培訓
(3)出具典型檢測報告
2 申請對GB7761-2018進行變更時,請按電動自行車檢測能力表述模板填報,具體見附件2.
三、對變更評審的要求
對相關實驗室提交的變更申請,先由評審專家進行確認,對于已認可6年以上的實驗室直接予以認可,待下次現場評審時進行重點確認;對于已認可6年及以下實驗室采取文件審查或現場評審的方式對變更標準進行能力確認。
獲得GB17761-2018標準認可的實驗室,應在實驗室管理體系運行和技術能力維持方面持續滿足要求,如在其后對實驗室進行的評審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要求,CNAS將根據情況縮小某認可能力范圍。
特此通知
附件:
1,《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變更關鍵能力自我核查和確認表
2,《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檢測能力表述模板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
2018年7月10日
來源:國家認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