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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4-14 17:06
4月12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官網發布2018年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經檢測發現,有蘋果、小米等5款手機殼檢出了多環芳烴、塑化劑、鉛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出了標準限值的要求。
(一)、手機保護套也稱手機殼,是消費者每天高頻使用和接觸的物品,兒童也會玩耍甚至入口咬噬。調查顯示,九成用戶使用塑料保護套,塑料制品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對此,我國尚無強制性的標準或法規。
(二)、塑料手機殼是由化學物質構成,歐盟早在2007年就開始實施《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即REACH法規。歐盟的REACH法規涵蓋了大約68類3000多種限用物質和65種強制不得使用的禁用物質,其中許多物質對人體會產生危害。
(三)、手機殼中可能含有塑化劑、多環芳烴、重金屬、短鏈氯化石蠟等有毒有害物質。這些物質一旦進入人體后無法通過正常代謝排出,對身體產生極大的危害。研究表明,接觸塑化劑較多的人群中,女性的內分泌系統會產生紊亂,對生育也有影響,兒童生殖系統的發育會直接受到影響。多環芳烴是國際公認的強致癌物質,一旦進入人體,便迅速溶于腎臟、肝臟、脾臟等器官,殘留在人體內的多環芳烴會累積,引起如皮膚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病變。鉛元素能直接傷害人的腦細胞,破壞骨骼,引起腎衰竭。
(四)、本次比較試驗主要依據消費者關心的化學安全問題,結合消費者實際使用場景,參考歐盟的REACH法規、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指令(POPs)、德國GS認證對多環芳烴(PAHs)的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的相關要求和ISO 4892-3 標準,旨在制定出全球最嚴苛的手機殼化學測試指標。
(五)、經檢測發現,23款手機殼品質超出國際一流標準,201項化學物質測試中,沒有檢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占比近八成。但是,有5款手機殼檢出了有毒有害物質,且檢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出了標準限值的要求,包括一些大品牌,如蘋果、小米等。超出限值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集中在多環芳烴、塑化劑、鉛含量上。
據工信部《2017年通信業統計公報》顯示,我國手機用戶總數已達到14.2億戶,手機用戶普及率達102.5部/百人。
其中,75%的手機用戶選擇使用手機殼,我國有10億手機殼用戶。全國手機殼近七成來自深圳,年產值約200億元。
項目前期調查顯示,九成以上用戶喜歡使用塑料保護套。
塑料手機殼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而我國尚無相關的標準或法規。
對此,消費者卻十分關心。
項目調查數據顯示,關注手機殼“異味”和“有害化學物質”的消費者占比分別為45%和30%。
但是,消費者無從得知哪些手機殼是有毒有害的,哪些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該行業門檻低、無標準、監管難度大。
一旦確定產品材質,即可根據手機形狀開模、量產、上市。許多小廠商和山寨企業跟風扎堆,以低價劣質產品占領市場,造成行業無序競爭,秩序混亂。
為給消費者提供科學合理的消費指引,推動出臺行業標準,促進規范行業秩序,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福田區消委會、鹽田區消委會、寶安區消委會委托深圳市品質消費研究院開展塑料手機殼比較試驗,共同對線上線下熱賣的28個品牌30款手機殼進行了比較。
本次比較試驗主要依據消費者關心的化學安全問題,結合消費者實際使用場景,參考歐盟的REACH法規、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指令(POPs)、德國GS認證對多環芳烴(PAHs)的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的相關要求和ISO 4892-3 標準,旨在制定出全球最嚴苛的手機殼化學測試指標。
參考歐盟REACH法規的相關化學要求,主要體現在:181項高關注度物質(SVHC);
6種限制使用的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
重金屬(鉛、鎘);
參考歐盟POPs對短鏈氯化石蠟(可用作增塑劑和阻燃劑)的規定;
多環芳烴含量參考德國GS認證的相關要求,采用AfPS GS 2014:01 PAK標準,對18種多環芳烴進行了檢測。根據手機殼會與皮膚長時間接觸(超過30秒)或反復與皮膚短時間接觸的產品使用特性,按種類2 的限值判定。
消費者在使用手機殼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發黃變色的問題。對此,我們采用ISO 4892-3標準對樣品進行老化測試,檢驗樣品是否容易發黃變色。
此外,針對消費者擔心兒童玩耍手機殼甚至入口咬噬的問題。我們參考了國外兒童用品法案或標準,如歐盟的EN14372標準對兒童用品中塑化劑的測試方法;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對兒童產品中鉛含量的要求。
具體測試標準及方法如下: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