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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3-09 19:53
因近幾年便攜式鋰離子蓄電池(即移動電源)事故頻發,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于2018年2月1日公告制定電氣用品技術基準的省令解釋之部分修訂,修改「關于電氣用品的范圍等之解釋(平成24?03?21商局第1號)」,明確地規范今后可攜式鋰離子蓄電池(移動電源)為電氣用品安全法的管制對象, 將依照電器安全法規定處理。
產品進口到日本,需符合日本PSE法規的要求,并在符合要求的產品上打上圓形PSE標識。
自2019年2月1日起,將不允許生產、進口或售賣任何不符合日本PSE法規要求的移動電源。
詳見http://www.meti.go.jp/press/2017/02/20180201001/20180201001.html
來源:TU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