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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5〕14號)要求,我們對《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準入條件》及《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將“準入條件”修改為“規范條件”。 現將修訂后的《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及《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修訂)》予以公示。 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 公示日期: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6日 聯系電話:010-68208131,68205610 通信地址:北京市萬壽路27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郵編:100846) 傳真:010-66013708 附件:1、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wps 2、聯合收割(獲)機和拖拉機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修訂).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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