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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2-05 17:28
近日,國標委發布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等單位起草的《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
汽車乘員反光背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乘員反光背心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汽車乘員反光背心的設計、制造和檢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
GB/T 251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評定沾色用灰色樣卡
GB/T 3920 色度試驗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2013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汗漬色牢度
GB/T 3923.1 紡織品 織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 (條樣法)
GB/T 3978 標準照明體和幾何條件
GB/T 3979-2008 物體色的測量方法
GB/T 7742.1 紡織品 織物脹破性能 第1部分:脹破強力和脹破擴張度的測定 液壓法
GB/T 8427-200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8-2013 紡織品 測定尺寸變化的試驗中織物試樣和服裝的準備、標記及測量
GB/T 8629 紡織品試驗用家庭洗滌和干燥程序
GB/T 12490-2014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家庭和商業洗滌色牢度
GB 18401-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標志反光膜
GB 20653-2006 職業用高可視性警示服
GB/T 24346-2009 紡織品 防霉性能的評價
3 術語和定義
GB/T 18833、GB 20653中規定的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汽車乘員反光背心 Reflective vest for motor vehicle passengers
汽車上配備的,用于乘員臨時下車時穿著以提升可視性的反光背心。
4 要求
4.1 外觀質量
汽車乘員反光背心(以下簡稱反光背心)應整潔、齊整、無燙光,縫制部位應無開線、斷線、跳線等缺陷,背心沿邊應平展、寬展一致、無起拱現象。
4.2 款式要求
反光背心應為由熒光材料和逆反射材料制作的背心,設計款式參見附錄A。反光背心的胸圍尺寸為1200mm~1360mm,衣長為640mm~850mm;熒光材料的克重為120g/m2~180g/m2;逆反射材料寬度應大于等于50mm,縫制在前、后肩部位置的逆反射材料長度均大于等于100mm,逆反射材料總使用面積應大于等于0.1 m2。
4.3 制作要求
反光背心的逆反射材料應采用縫制方式固定在熒光材料上,縫制的針距應均勻,四周縫線應平直,縫線距逆反射材料邊緣距離應小于或等于2mm。
4.4 安全要求
反光背心應符合以下要求:
a) pH值4.0~7.5;
b)游離甲醛含量小于或等于75mg/kg;
c)無異味。
4.5 材料性能
4.5.1 熒光材料
4.5.1.1 顏色要求
熒光材料的顏色色品坐標和最小亮度因子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熒光材料顏色
熒光黃色品坐標區域 |
最小亮度因子βmin |
|
x |
y |
|
0.387 0.356 0.398 0.460 |
0.610 0.494 0.452 0.540 |
0.70 |
4.5.1.2 加速日曬試驗后的顏色
耐光色牢度試驗后,熒光材料的色坐標和最小亮度因子應符合表1的規定。
4.5.1.3 水洗縮水率
水洗試驗后,熒光材料長度和寬度方向的尺寸變化應在-5%~5%范圍內。
4.5.1.4 機械性能
4.5.1.4.1 機織材料的斷裂強力
反光背心熒光材料的經向和緯向的斷裂強力應大于或等于400N,經向和緯向的斷裂強力(N)與測試面料的規定質量(g/m2)的比值應大于或等于2。
4.5.1.4.2 針織材料的脹破強度
反光背心熒光材料的脹破強度應大于或等于800kN/m2。
4.5.1.5 色牢度
色牢度試驗后,色牢度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色牢度要求
項目 |
最低色牢度(級) |
耐摩擦 |
干摩:4 濕摩:4 |
耐汗漬 |
變色:3 沾色:3 |
耐水洗 |
變色:3 沾色:3 |
4.5.2 逆反射材料
4.5.2.1 初始逆反射系數
逆反射材料0º或90º逆反射系數值較大的方向初始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表3要求。
表3 逆反射材料最小逆反射系數要求 單位為坎德拉每勒克斯每平方米
觀察角 |
12´ |
20´ |
||||||
入射角 |
5° |
20° |
30° |
40° |
5° |
20° |
30° |
40° |
逆反射系數 |
500 |
450 |
380 |
290 |
300 |
260 |
200 |
150 |
觀察角 |
1° |
1°30´ |
||||||
入射角 |
5° |
20° |
30° |
40° |
5° |
20° |
30° |
40° |
逆反射系數 |
50 |
40 |
30 |
20 |
20 |
15 |
15 |
10 |
4.5.2.2 濕狀態下逆反射系數
濕狀態下,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值在照射角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400 cd·lx-1·m-2。
4.5.2.3 物理試驗后的逆反射系數
逆反射材料分別在耐磨、屈撓、低溫彎曲和水洗(10次)試驗后,表面應無分層、脫落、破損等缺陷;在照射角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300 cd·lx-1·m-2。
4.5.2.4 耐汗漬性
耐汗漬試驗后,在照射角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300cd·lx-1·m-2。
4.5.2.5 耐溶劑性能
經90#無鉛汽油、0#柴油、SAE40潤滑油浸泡后,逆反射材料表面應無脫落、溶解、破損、起皺等缺陷;在照射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300cd·lx-1·m-2。
4.6 成衣性能
4.6.1 耐溫存儲性能
耐溫存儲試驗后,反光背心面料應無粘連,無異味,熒光材料和逆反射材料應無串色現象,在照射角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300 cd·lx-1·m-2。
4.6.2 耐霉菌性能
反光背心的防霉等級為3級以上。在耐霉菌試驗后,反光背心的熒光材料表面應無明顯霉變,逆反射材料表面應無永久性沾垢,在照射角5°、觀察角12′條件下的逆反射系數應大于或等于300cd·lx-1·m-2。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質量檢查
在光照度不少于150lx的環境中,將反光背心自由平放在一平臺上,在1m的距離內,面對反光背心進行目測檢查。
5.2 款式檢查
按5.1方法目測檢查,并采用測量精度不低于0.1g的天平稱量熒光材料的克重;采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量具測量逆反射材料的寬度。
5.3 制作檢查
按5.1方法目測檢查,并采用測量精度不低于0.1mm的量具測量縫線距逆反射材料邊緣的距離。
5.4 安全要求檢查
人工檢查反光背心的氣味,并按GB18401-2010中第6.1、6.2條要求進行PH值和甲醛含量的測試。
5.5 材料性能檢查
5.5.1 熒光材料性能
5.5.1.1 顏色測試
采用GB/T 3978規定的D65標準照明體,45°α:0 °幾何條件以及 2°視場角,按GB/T 3979-2008 中5.5.2規定執行。
5.5.1.2 耐光性能測試
按GB/T 8427-2008中7.2.4方法3進行試驗,當4號藍色控制標樣變為4級時,按5.5.2.1測試試樣顏色。
5.5.1.3 水洗變化率測試
將試樣按GB/T 8629中程序4A水洗5次后,按GB/T 8628-2013所規定(第七章除外)的方法進行測試。
5.5.1.4 機械性能
5.5.1.4.1 斷裂強力測試
斷裂強力按GB/T 3923.1規定的方法測試。
5.5.1.4.2 脹破強度測試
按GB/T 7742.1規定的方法測試。
5.5.1.5 色牢度測試
按表4規定的方法測試和評定。
表4 色牢度試驗
項目 |
試驗方法 |
耐摩擦 |
按GB/T 3920規定方法試驗,按GB 250進行評定。 |
耐汗漬 |
按GB/T 3922規定方法試驗,按GB 250評定變色,按GB 251評定沾色。 |
耐水洗 |
按GB/T 12490-2014規定方法試驗, 按GB 250評定變色,按GB 251評定沾色。 |
5.5.2 逆反射材料性能測試
5.5.2.1 初始逆反射系數測試
裁取50mm×150mm的逆反射材料樣片,按GB/T 18833-2012中6.4規定進行逆反射系數測試。
5.5.2.2 濕狀態下逆反射系數測試
裁取50mm×150mm的逆反射材料樣片,按GB 20653-2006中7.5的方法測試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
5.5.2.3 物理試驗后逆反射系數測試
按GB 20653-2006中7.4的方法,分別對逆反射材料進行耐磨、屈撓、低溫彎曲、水洗(10次)試驗,試驗后復測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
5.5.2.4 耐溶劑性能測試
裁取50mm×150mm的逆反射材料樣片,分別將樣片浸沒于表5所規定的溶劑中,在規定的時間后取出,用潔凈的棉布或棉球擦凈試樣,并在室溫下恢復1h后,檢查試樣并復測逆反射系數。
表5 耐溶劑試驗
溶劑種類 |
浸沒時間 |
90#無鉛汽油 |
10min |
0#柴油 |
10min |
SAE40潤滑油 |
10min |
5.5.2.5 耐汗漬性能測試
人造汗漬試液按GB/T 3922-2013中4.3要求,將逆反射材料平放在平底容器內,注入試液使之完全潤濕。在室溫下放置30min,不時撳壓和撥動,以保證試液充分且均勻地滲透到試樣中。倒去殘液,用兩根玻璃棒夾去組合試樣上過多的試液。將組合試樣對折后自然晾干。試驗后復測逆反射系數。
5.6 成衣性能檢查
5.6.1 耐溫存儲試驗
將包裝狀態的反光背心放入試驗箱內,將試驗箱內溫度逐漸升至70℃±2℃,使試樣在該溫度下保持8h,使自然冷卻至室溫,將試驗箱內溫度逐漸升至-40℃±2℃,使試樣在該溫度下保持8h,如此共3個循環,試驗后,檢查反光背心外觀,并復測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
5.6.2 耐霉菌試驗
按GB/T 24346-2009中9.2懸掛法執行。用清水洗凈后,在標準環境下放置48h后檢查反光背心外觀并復測逆反射材料的逆反射系數。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類型
反光背心的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 出廠檢驗
每批反光背心產品出廠前,按表6的要求進行檢驗,以保證出廠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產品的數量不得超過500件,出廠檢驗樣品通過隨機抽樣方式選取,抽樣比例不少于5%。
表6 出廠檢驗要求
序號 |
檢驗項目 |
技術要求 |
測試方法 |
1 |
外觀質量 |
4.1 |
5.1 |
2 |
制作要求 |
4.3 |
5.3 |
3 |
初始狀態逆反射系數 |
4.5.2.1 |
5.5.2.1 |
6.3 型式檢驗
6.3.1 反光背心生產廠家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
b) 正式生產后,原材料、生產工藝、生產設備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d) 出廠檢驗結果與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 需方或國家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3.2 檢驗項目、方法及判定
按第5章規定的試驗項目和方法進行型式檢驗,如果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第4章的要求,則判定該反光背心型式檢驗不合格。
7 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7.1 標志
反光背心應在領口下沿或左腰內側等位置縫制耐水洗標簽,標簽信息應包括:生產企業名稱或商標、產品型號、執行標準號、出廠年月、保養標識符等。
7.2 包裝
反光背心應采用單獨包裝袋包裝,包裝袋應易于打開和關閉。
7.3 運輸
反光背心在運輸過程中應小心輕放,防止雨淋、暴曬,防止重壓,遠離火源、熱源。
7.4 貯存
反光背心應貯存在干燥、通風的空間下。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反光背心款式
A.1反光背心款式見圖A.1。
圖A.1 反光背心款式
參 考 文 獻
[1] High visibility clothing - Test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ISO 20471:2013)
[2] High-Visibility Safety Apparel and Headwear(ANSI/ISEA 107-2010)
來源:國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