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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4-12-17 21:53
國質檢量函〔2014〕555號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標準物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批準“氮中一氧化氮氣體標準物質”等61種標準物質為國家二級標準物質(見附件1),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物質目錄(見附件2),并統一編號,頒發“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和“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
經對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即將到期的標準物質進行復查,現批準“食品甜味劑山梨酸溶液標準物質”等8種國家二級標準物質(見附件3)換發“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
1. 國家標準物質項目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物質目錄
3. 換發標準物質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目錄
質檢總局
2014年11月16日
來源:質檢總局